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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之藥物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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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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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水產養殖場依養殖生物種類、設施、水質、水流、水溫及其他因素,其環境的差異相當大,因而在發生各種疾病時的處理方法上必須作適當調整才能達到效果。處理方法本身,可依據獸醫師的處方或直接購買常用藥物加以使用。在國內及國外如英、美、日、挪威等國必須由獸醫師負責所有野生及養殖水產生物之疾病處理。 依疾病的種類,罹病個體應被移除及作個別處理,或與其他養殖生物一起作處理。發生傳染性疾病時最好將整體養殖生物一起作處理,但高價值之養殖生物在受到某些細菌性疾病影響時則可選擇作個別處理。受到肉眼可見的大型寄生蟲如錨蟲(Lernaea spp.)及魚虱(Argulus spp.) 感染時可能須作個別的處理較為適當。 一般藥物之給予方式以藥浴及經口投藥法為主,另有注射及塗抹等方法。抗生素已早被應用於魚病防治上,自美國著名魚病學家Snieszko教授於1951年首次試驗三種抗生素(四環黴素-chlortetracycline,oxytetracycline 及chloramphenicol)以治療鱒魚癤瘡病(furunculosis)及潰瘍病(ulcer disease) 開始迄今已四十餘年,常被使用之種類雖不多(約十餘種),但使用情形極為普遍。近年來由於鮭鱒類之大規模養殖,業者已普遍使用市售疫苗(目前多數是細菌性疫苗)以預防疾病爆發或於飼料中添加免疫刺激(賦活)劑(葡聚醣類glucans為主)以增強魚體非特異性免疫能力;而最近在國內之蝦飼料中亦有添加葡聚醣類以期增強蝦體非特異性免疫能力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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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 10.29474/FER.199712.0002 | ||